2026年07月09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鹽城監管分局核準顧健斌江蘇東臺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長任職資格。
公告內容如下: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鹽城監管分局關于顧健斌江蘇東臺農村商業銀行行長任職資格的批復
【資料圖】
鹽金復〔2026〕65號
江蘇東臺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蘇東臺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關于顧健斌任職資格的請示》(東農商行發〔2026〕110號)收悉。經審核,現批復如下:
一、核準顧健斌江蘇東臺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長的任職資格。
二、你行應要求上述核準任職資格人員嚴格遵守金融監管總局有關監管規定,自本行政許可決定作出之日起3個月內到任,并在到任后10日內向我分局報告。未在上述規定期限內到任的,本批復文件失效,由我分局辦理行政許可注銷手續。
三、你行應督促上述核準任職資格人員持續學習和掌握經濟金融相關法律法規,牢固樹立風險合規意識,熟悉任職崗位職責,忠實勤勉履職。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鹽城監管分局
2026-07-09
